2026年9月17日 星期四

116年審查醫藥專家-醫師自我推薦作業

  

推薦作業依據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醫藥專家遴聘與管理要點辦理

遴聘資格

  • 具 5 年以上教學、臨床或實際經驗(含 2 年以上(含)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執業經驗)。 
  • 5 年內未受「停業」、「廢止執業執照」、「廢止職業證書」等處分(含該處分之執行)。 
  • 5 年內未有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規定「停約」、「終止合約」、「不予特約」等處分(含該處分之執行)。 
  • 未曾以不符合醫學倫理規範公開其審查醫藥專家職務者。 
  • 未曾利用審查醫藥專家職務之便,為不公正或違法行為者。 
  • 未有分會認定其行為有嚴重影響審查業務者。

遴聘流程

  1. 有意自我推薦者請填寫審查醫藥專家資料表,檢附相關資料,紙本郵寄至中區分會,收件日期至115年10月16日止(以郵戳為準),地址 42074 台中市豐原區水源路310巷2號3樓。
  2. 分會向中區業務組、所屬醫師公會確認資料,提至中區分會委員會審核資格。
  3. 醫師公會推薦名單、相關醫學會推薦名單、醫師自我推薦名單彙整至委員會決議。
  4. 最後推薦名單送至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聘請。

醫師自我推薦所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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