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全聯會轉知健保署相關公告
- 111年11月9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110062964號函,公告全民健康保險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收案期限延至111年12月31日。
- 111年9月6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110671477號函,「心理測驗全套(45058C)」申報注意事項。
- 111年9月1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1110134473號函,建議「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
- 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修正,不應與費用給付作業連結一案。
- 111年7月27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110662037號函,因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需要,有關全民健保醫療給付改善方案之承作院所及醫事人員資格項目,配合衛生福利部政策,於今(111)年屆期者,自動展延一年。
- 111年7月15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110671076號函,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份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生效。
- 111年5月23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110105791號函,公告刪除「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總額部門檔案分析審查不予支付指標及處理方式」指標005、006、007、009、023、025、026、035、036、045及049等11項指標,自111年7月1日(費用年月)起生效。
- 111年1月28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110801450號函,公告「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 111年1月27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110801038號函,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慢性腎衰竭病人門診透析服務品質提升獎勵計畫」,自110年1月1日起生效。
- 111年1月26日衛生福利部衛部健字第1113360011A號函,公告發布「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方式」。
- 111年1月19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1111260034號函,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品質確保方案」附表一及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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