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審查醫藥專家-醫師自我推薦作業
推薦作業依據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醫藥專家遴聘與管理要點辦理
遴聘資格
- 具5年以上教學、臨床或實際經驗(含2年以上(含)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執業經驗)。
- 5年內未受「停業」、「廢止執業執照」、廢止職業證書」等處分(含該處分之執行)。
- 5年內未有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規定,「停約」、「終止合約」、「不予特約」等處分(含該處分之執行)。
- 未曾以不符合醫學倫理規範公開其審查醫藥專家職務者。
- 未曾利用審查醫藥專家職務之便,為不公正或違法行為者。
- 未有分會認定其行為有嚴重影響審查業務者。
遴聘流程
- 有意自我推薦者請填寫審查醫藥專家資料表,檢附相關資料,紙本郵寄至中區分會,收件日期至113年10月18日止(以郵戳為準),地址 42054 台中市豐原區成功路620號4樓。
- 分會向中區業務組、所屬醫師公會確認資料,提至中區分會審查組/委員會審核資格。
- 醫師公會推薦名單、相關醫學會推薦名單、醫師自我推薦名單彙整至委員會決議。
- 最後推薦名單送至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聘請。
醫師自我推薦所需資料
- 西醫基層審查醫藥專家資料表
- 畢業證書、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