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全聯會轉知健保署相關公告
- 108年8月7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80035941號函,有關「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管理方案(108年3月6日版)」增訂虛擬醫令R008,以作為將明確申報錯誤資料的案件,於處方時不列入重複用藥案件適用。
- 108年7月2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80033594A號函,轉知有關重新執行「107年度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核發作業案
- 108年7月2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1080122357號函,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品質確保方案」附表一。
- 108年6月25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80035714號函,公告「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將自108年10月1日起擴大至全藥品類別。
- 108年5月22日衛生福利部衛部健字第10803360068號函,公告發布「108年度全民健康保險各部門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一般服務費用之地區預算分配方式」。
- 108年5月13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80000650號函,配合「雲端系統批次下載自108年5月20日起新增排除健保卡設定密碼之個案資料」,「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管理方案」相關因應方式。
- 108年4月16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80004880號函,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總額部門檔案分析審查異常不予支付指標及處理方式10項(附件),指標修正案自108年6月1日(費用年月)起生效。
- 108年3月26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衛部保字第1081260120號令,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108年4月1日生效。
- 108年3月5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80001828號函,健保署同意修改西醫基層異常申報篩檢平台(CIS)「同處方開立≧3種口服抗生素」指標,以同成分計算使用抗生素種類,同處方開立3種以上抗生素者將列入管理。
- 108年3月6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80035014號函,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增訂虛擬醫令R007,以作為藥品回收時重新開立處方箋適用,並自中華民國108年4月1日生效。
- 108年2月11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80034843號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份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8年3月1日生效。
108年度審查醫藥專家-醫師自我推薦作業
遴聘資格
- 具5年以上教學、臨床或實際經驗(含2年以上(含)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執業經驗)。
- 5年內未曾違反醫療法及醫事人員專門職業法規受停業以上之處分。
- 5年內未有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規定,不予特約情形。
- 未曾以不符合醫學倫理規範公開其審查醫 藥專家職務者。
- 未曾利用審查醫藥專家職務之便,為不公正或違法行為者。
- 未有分會認定其行為有嚴重影響審查業務者。
遴聘流程
- 有意自我推薦者請填寫審查醫藥專家資料表,檢附相關資料,紙本郵寄至中區分會,收件日期至107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準),地址 42054 台中市豐原區成功路620號4樓。
- 分會向中區業務組、所屬醫師公會確認資料,提至中區分會審查組/委員會審核資格。
- 醫師公會推薦名單、相關醫學會推薦名單、醫師自我推薦名單彙整至委員會決議。
- 最後推薦名單送至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聘請。
醫師自我推薦所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