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5日 星期三

健保署中區業務組轉知事項

健保署中區業務組轉知各基層診所事項 紅字最新更新

「106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_接種處置費之健保卡資料登錄/上傳與申報及核付作業」

  • 106年度流感疫苗自106101日開始施打,今年度(106)起,健保卡資料登錄及上傳將即時作為疾管署全國預防接種資訊系統之接種紀錄,如未依本項規定辦理健保卡登錄及上傳,視同接種紀錄回報錯誤,得視情節予以追扣接種處置費。
  • 請務必依本作業第五點進行健保卡登錄與上傳、依第六點進行費用申報。
  • 106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

[再次重申規定]院所提供兒童預防保健及兒童衛教指導服務前,應確實核對「健保卡」及「黃卡」,勿跨院重複申報費用

  • 本案係國健署因應立法委員李彥秀國會辦公室106829日召開「為臺灣兒科醫學會建議利用健保卡建立避免院所重複申報兒童衛教指導服務方案之機制」協調會會議紀錄,再次函請本署各醫事服務機構宜落實預防保健服務應注意事項案,詳文請見附件。
  • 再次重申:院所提供兒童預防保健及兒童衛教指導服務前,應確實核對「健保卡」及「黃卡」,確認該次服務未曾在其他院所辦理後,始得申報費用,並應於黃卡上加蓋該次服務之院所戳章。
  • 國健婦字第1060006459號


勞工局宣導事項

為維護職災勞工權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06年6月1日保職醫字第10660178910號文請本署協助轉知宣導事項如附件,敬請貴會協助轉知會員配合辦理。
保職醫字第10660178910號

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106 年 1 月 1 日起,無兒童健康手冊之黃卡者,比照預防注射,請醫療院所勿提供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1. 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兒童健康手冊之黃卡(以下簡稱黃卡)視為就醫憑證,民眾如未帶黃卡,比照預防注射,請醫療院所勿提供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惠請醫療院所協助向民眾妥為說明。 
  2.  醫事服務機構於提供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時,應於黃卡之「兒童預防保健補助時程及紀錄表」加蓋院所戳章,且提供服務前,應確實檢核健保卡及黃卡該次服務是否已施作。
  3. 國健署近期印製發放之「 105 年兒童健康手冊」,已將該黃卡更新為「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含衛教指導)就醫憑證」,並加註如下說明。已持有舊手冊黃卡之兒童,其黃卡及各次的服務仍可續用至 7 歲,無需換發新版手冊。
    1. 請持本憑證就診,並經服務院所加蓋戳章,院所始得向國民健康署申請費用給付。
    2. 未帶本憑證就診,院所無法提供兒童預防保健(含衛教指導)服務。
    3. 表內序號業經服務院所加蓋戳章使用者,不得再使用同一序號(序號如有修改,依國民健康署公告為準)
    4. 兒童超過適用月/年齡之序號則作廢,不得再使用。
  4. 若有疑問,請逕洽國健署黃小姐( 02 ) 25220651,謝謝。
  5. 「兒童預防保健服務跨院重複申報案件」問答集

連續假期看診時段登錄作業方式

  1. 長假期看診時段欄位(含科別):若遇4天以上連續假期,會於假期起日至少30天前開放登錄。 
  2. 長假期「看診時段」登錄方式: 
    • 一般連續(4天以上)假期: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預設特約院所長假期(不含農曆春節)開診情形同平日固定看診情形。如院所於連假期間之看診時段有異動時,請至VPN「看診資料及掛號費維護專區」修正相關資訊;如無異動則不需維護。 
    • 106年農曆春節:請於106年1月15日前至VPN「看診資料及掛號費維護專區」之「長假期看診時段欄位」登錄農曆春節連續假期之看診時段及科別。 
  3. 前述資訊將登載於全球資訊網「看診時段查詢/長假期看診時段」及透過手機「全民健保快易通APP/特定節日看診時段」供民眾查詢。 
  4. 請確實登載並定期更新固定看診時段之「備註」欄位資訊。
基層診所自1051122日起開啟「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使用權限
  1.  西醫診所開啟「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使用頁籤包含有雲端藥歷、特定管制藥品用藥資訊、檢查檢驗紀錄、手術明細紀錄、過敏藥、特定凝血因子用藥,共計6項頁籤。 
  2. 診所可透過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登入,或利用院內資訊系統(HIS),連結「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URL網址登入查詢使用,網址如下: (https://medcloud.nhi.gov.tw/imme0008/IMME0008S01.aspx)。 
  3. 本系統使用者手冊已置放於本署VPN\服務項目\下載專區。

保險對象特定醫療資訊查詢作業」新增3項管制藥品成分

  1.  為提昇用藥品質,加強民眾用藥安全,本署「保險對象特定醫療查詢作業」(關懷名單)自 105 年 12 月 1 日起新增 Brotizolam 、Zopiclone 及Eszopiclone 等三項管制藥品成分,請院所開立時進行查詢用藥關懷名單,並給予民眾必要之用藥輔導。 
  2. 上開藥品成分之相關藥品代碼前7碼及每日劑量(Defined Daily Dose,DDD)

推動全面醫療費用電子化作業

健保署配合無紙化政策及提升雙方業務時效,全面推動醫療費用核定、送審及申復等電子化作業,各項目詳細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說明請參閱附件(中區業組電子化作業說明
  • 核定電子化:利用VPN網路讓院所即時掌握費用核定情形,抽樣及核定流程啟動後,系統在7日內會自動每日以E-MAIL提醒院所進入VPN系統點閱文件,函文送達時間,則以系統點閱之時間為準,超過7日未點閱則依原書面作業執行
    • 參加本方案需填寫「醫療費用電子化作業同意申請書」填寄至本署中區業務組,並正確維護電子郵件資料 (路徑:VPN/服務項目/醫務行政/通訊資料維護)。
    • 醫療費用電子化作業同意申請書
  • 送審電子化:以病歷電子檔案取代傳統書面審查作業,欲參加之診所送審案件資料如無資訊檔可製作,可先將資料利用電子掃瞄檔依規定格式順序製定電子檔後上傳測試,測試成功後即可參加。
  • 申復電子化:以XML格式上傳申復檔案取代傳統手寫申復清單,可利用本署的核減清單資料直接轉置,減輕醫師逐筆手寫申復資料之負擔。
  • 中區業務組電子化項目推動窗口及連絡電話
    • 核定電子化:徐小姐 (04)23592525分機6877
    • 送審電子化與申復電子化:游小姐 (04)23592525分機6869
    • 其他諮詢專線
      • 病歷電子檔資訊技術問題:陳先生(02)77201161分機5029
      • 醫療資料傳輸共通介面問題:IDC客服中心 (07)313-5197

VPN院所資料交換區回饋項目

為落實院所自我管控,中區業務組提供自身管理資訊路徑為VPN\院所資料交換區,回饋項目如下:
  • 院所自身值如合計點數成長率等共17項。 
  • 科別醫令管控項目如復健簡單治療等共97項。 
  • 醫療費用審查管控平台CIS資料如Zolpidem首次開藥大於7天人數等共9項。 
  • 慢箋管理專案: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再調劑同日又申報一筆醫療費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無後續調劑。 
  • 專案回饋:精神科專案回饋。

105年電子化續約作業

  1. 為提升服務效率,簡化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每隔3年需親至各業務組辦理續約作業,本署規劃於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透過安全模組卡及負責人醫事人員卡辨識簽署人身分,完成續約作業。 
  2. 本年度符合電子化續約資格之醫事機構,本業務組將以書面公文及電子郵件通知,並請各縣市醫師公會協助推動,輔導會員儘速於期限內至「VPN/服務項目/醫務行政/醫事機構線上續約作業」完成續約作業。電子化續約操作說明書詳見附件。 
  3. 另針對申請現場續約、變更印鑑及需輔導之機構,本署將另函通知負責醫師親自到署辦理續約作業。 
  4. 本案中區業務組醫務管理科諮詢窗口:台中市:蔡小姐,分機6629;原台中縣:王小姐,分機6606;彰化縣:任小姐,分機6616;南投縣:黃小姐,分機:6656。

105年起全面單軌申報ICD-10-CM/PCS

跨年度醫療費用診斷及處置代碼之申報方式說明如下:
  1. 門診案件以醫療費用申報資料點數清單段之「就醫日期」為區分依據,如為104年12月31日(含)前,申報ICD-9-CM;如為105年1月1日(含)後,申報ICD-10-CM/PCS。例如:同一療程如有跨年情形,如醫療費用申報資料點數清單段「就醫日期」為104年12月31日(含)前,申報ICD-9-CM;如為105年1月1日(含)後,申報ICD-10-CM/PCS。
  2. 跨年排程案件,如醫療費用申報資料點數清單段「就醫日期」為104年12月31日(含)前,申報ICD-9-CM;如為105年1月1日 (含)後,申報ICD-10-CM/PCS。
  3. 處方箋交付調劑案件,如醫療費用申報資料點數清單段「就醫日期」為104年12月31日(含)前,申報ICD-9-CM;如為105年1月1日(含)後,申報ICD-10-CM/PCS。
如對本案申報規定有疑義,請洽本署中區業務組審核貴院所醫療費用之承辦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