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全聯會轉知健保署相關公告
104年度全聯會轉知健保署相關公告
- 全聯會彙整中央健保署公佈將自費用年月104年7月起,分階段實施「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之費用核扣方案」
- 104年6月26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40035724號,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 104年6月23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40035716號,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檔案分析審查異常不予支付指標及處理方式(牙醫總額、西醫基層總額及醫院總額等三部門)共21項併列ICD-9-CM及ICD-10-CM/PCS,如附件,並自105年1月1日(費用年月)起生效。
- 104年2月6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040080931號,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試辦第二年(103年)藥費核付金額超出目標值之額度暨104年藥品支付價格調整事宜。
- 104年2月12日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西醫基層合理門診量新制案」,自104年2月1日起實施。
- 104年1月5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030014999號公告「10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慢性病腎衰竭病人門診透析服務品質提昇獎勵計畫」,如附件,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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