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全聯會轉知健保署相關公告
- 114年8月7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140116953號,公告新增「11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提升國人視力照護品質方案」,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 114年7月9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醫字第1140114582號,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申報醫療服務點數之暫付及核定每點金額訂定原則」,自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起之暫付、核付費用適用之。
- 114年7月16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審字第1140671353號函,修正「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114年7月9日版)」。
- 114年7月7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保字第1141260306號,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品質確保方案」附表一。
- 114年4月22日衛生福利部健保審字第1140670703A號書函,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部份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4年6月1日生效。
- 113年12月26日衛生福利部衛部爭字第1133461116號書函「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統計與案例彙編(十二)」。